申購辦法
資格說明
「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日勝幸福站」(下稱本案)第一階段受理登記已辦理結束,並於101年8月9日以公開抽籤方式完成「選位序號」抽籤,抽籤結果(含正選、候補之選位序號)已書面通知符合本案第一類承購資格登記申請人,並公布於本網站。如需查詢選位序號,請點選『序號查詢』。
- 特別提醒:
- 申請人之第一類承購資格證明如有遺失,請務必先至原核發之各縣市政府重新申請補發,如戶籍已遷址,仍須至原核發之當地縣市政府申請補發。
- 戶籍或通訊地址及電話如有變更,請務必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變更,以維申請人權益。
(一)申請人須為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 有配偶者。
- 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 單身年滿四十歲者。
- 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 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若申請人與配偶分戶,則分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 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四)符合下列家庭年收入標準:
- 第一類:符合前三款規定,並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之臺北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者。
- 第二類:符合前三款規定,並超過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之臺北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且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之臺北市百分之八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者。
詳細規範
(一)同一家庭僅能承購一戶,並以一人提出申請為限,已取得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且承購合宜住宅者,不得再次申請本證明。
(二)具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自有住宅:
- 申請人或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各別持有建物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且戶籍未設於該處。
- 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個別持有建物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且戶籍未設於該處。
(三)年齡之計算,以申請日為計算基準。
申購方式
本案辦理第一階段銷售選位期間,如有餘屋,將會不定期公告舉辦「銷售選位(遞補)」作業。本公司將於106年3月9日起辦理「日勝幸福站」賞屋活動,歡迎受邀之候補申請人至現場進行賞屋,本公司將於近期內舉辦「銷售選位(遞補)」作業,請(候補)申請人,密切注意本案公告資訊。
- 特別提醒:
- 申請人之第一類承購資格證明如有遺失,請務必先至原核發之各縣市政府重新申請補發,如戶籍已遷址,仍須至原核發之當地縣市政府申請補發。
- 戶籍或通訊地址及電話如有變更,請務必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變更,以維申請人權益。
各縣市政府受理申請期間為100年12月23日~101年12月31日止

公開抽籤
「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日勝幸福站」(下稱本案)第一階段受理登記已辦理結束,並於101年8月9日以公開抽籤方式完成「選位序號」抽籤,抽籤結果(含正選、候補之選位序號)已書面通知符合本案第一類承購資格登記申請人,並公布於本網站。如需查詢選位序號,請點選『選位查詢』。
(一)抽籤資訊系統:
本案所使用之抽籤資訊系統為符合安全、公正、公平原則,採用第三方認證與驗證標準(Independent Ver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IVV)進行測試,抽籤資訊系統主機與程式皆經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以下簡稱資策會)認證完畢並核發證書。
(二)抽籤作業流程(全程錄影)
- 登記名單
101年7月29日(星期日)下午7時受理登記截止後,當日晚間8時由內政部營建署、監籤小組及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勝生公司)人員共同見證,將符合承購資格登記名單(總計24,976人)匯出製成DVD光碟及封存後,交由監籤小組成員妥善保管,並已於7月30日將登記名單公告於板橋浮洲合宜住宅銷售網站(www.perfectlife.com.tw)。 - 抽籤準備
101年8月9日(星期四)上午11時由內政部營建署、監籤小組及日勝生公司人員共同見證下,監籤小組將登記名單DVD光碟交由資訊人員匯入已完成認證之抽籤資訊系統,經監籤小組確認無誤後完成抽籤準備作業。 - 抽籤結果
101年8月9日(星期四)下午2時舉辦公開抽籤典禮,由抽籤資訊系統決定所有本案符合承購資格登記申請人之選位序號,抽籤結果以現場電視螢幕顯示所有符合承購資格申請人之選位序號,並立即列印抽籤結果(選位序號名單)由監籤小組審查簽認後,於當日公布於接待中心現場及板橋浮洲合宜住宅銷售網站供民眾查詢。
(三)選位序號(正選、候補)
- 一般資格申請人正取3,808位,浮洲地區資格申請人正取201位,二者混合排出1-4009個正選序號,故一般申請人候補序號自4010號開始排序,而浮洲地區申請人候補序號自浮202號開始排序(詳如下圖)。
- 若符合浮洲地區資格申請人放棄承購權利時,先由浮洲地區候補申請人依候補序號遞補,如尚有未補足之名額,則由一般資格候補申請人依序遞補。一般資格申請人正取放棄承購權利時,僅得由一般資格申請人依候補序號遞補,不得由浮洲地區候補申請人遞補。
(四)抽籤結果公告及通知
- 公開抽籤完成後,抽籤結果(選位序號名單)立即於抽籤現場(接待中心)公告,並於抽籤當日下午7時於板橋浮洲合宜住宅銷售網站(www.perfectlife.com.tw)公告。
- 公開抽籤完成後三日內,以書面通知寄發【抽籤結果通知單】予所有符合承購資格登記申請人,並由內政部營建署將抽籤結果清冊分送各縣市政府,供民眾查閱。
付款說明
一、 繳款
合宜住宅自備款為總價之30%,包含5%交屋(保留)款,其餘70%為預估貸款成數,承購人最終貸款成數仍應視個人信用狀況及銀行認定而定。貸款利率及攤還期限,依各家銀行規定辦理,承購人若符合政府優惠房貸資格者,亦可適用本案。
(一)自備款付款方式
預售屋 | 簽約金 | 工程款 | (變更)使款照 | 金融機構貸款 | 交屋保留款 |
40萬(房) 10萬(車) | 24%-簽約金 | 1% | 70% | 5% | |
成屋 | 簽約金 | 備證款 | 完稅款 | 金融機構貸款 | 交屋款 |
40萬(房) 10萬(車) | 24%-簽約金 | 1% | 70% | 5% |
- 簽約金:應於選位簽約當日繳交。
- 房屋選位完成後,申請人應當場繳交簽約金,每戶新台幣40萬元整。
- 申購停車位的申請人,應於簽約時繳交停車位之簽約金,每位新台幣10萬元整。
- 申請人應仔細確認選位資料中顯示之「房屋編號」與「總價金額」,再進行繳款。
- 完成繳款後,申請人應收取「選位確認單」第二聯並妥善保存。
- 未當場繳交房屋簽約金的申請人,視為自動放棄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承購權利。
- 簽約金應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納,如以「即期支票」方式繳交簽約金,支票抬頭應為「臺灣銀行受 託信託財產專戶-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預售款」,支票到期日應早於選位簽約日或當日。不接受信用卡刷卡服務。
- 付款比例 : (詳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