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Q&A

建築規劃設計

Q1 請問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售價係如何規定?

A:

  1. 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案依據行政院核定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投資興建計畫內容,合宜住宅之主建物部分及共有部分每坪平均售價不得超過19.5萬元,陽台每坪平均售價不得超過6.43萬元。
  2. 本案已公布合宜住宅房屋坪數與總價表,其中已將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部分、共有部分、土地價款及簽約金額分別表列。

Q2 請問雨遮是否計價?

A:本案附屬建物雨遮部分依現行(民106年)法令得以附屬建物測繪登記產權面積,但不計價。

Q3 請問公設比為多少? 如何計算?

A: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案之公設比不超過30%(不含停車位、車道及其他必要空間),即以共有部分面積除以總登記面積計算。

Q4 請問樓層挑高3米3係如何計算?

A:樓層高度係指本樓樓地板至上一層樓的高度。

Q5 請問本案為RC結構設計,對於合宜住宅20幾層之大樓,其結構是否安全?

A: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案之房屋結構,皆經專業結構技師設計簽證,並經政符機關或技師公會審查合格後,始准予發給建築執照。

Q6 請問本案對於兩房產品客廳無對外窗,但三房產品客廳都有對外窗,是否設計上有不同考量?

A: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案之產品規劃係是由政府監督審核,依市場上房型規劃做出最好的設計,但因每位客戶在使用上的不同,會有不同的想法。兩房的部分,房間與陽台以直接採光為主,客廳部分則是以間接採光的方式達到客廳照明。


(預定)買賣契約書內容

Q1 請問合約審閱期為多久?

A:依據中華民國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規定,契約審閱期至少五日。凡申請人自101年6月20至101年7月29日至本公司完成辦理預約承購登記,本公司皆會提供房屋土地預定買賣契約書審閱本予申請人預為審閱及參考。未來如有餘屋銷售選位亦按此照規定辦理,於(遞補)選位簽約前提供(候補)申請人【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房屋土地(預定)買賣契約書】預為審閱至少五日。

Q2 請問簽約金是否太高?

A:

  1. 本案簽約金規定,係業經內政部營建署等專家秉持合理公正原則審定,不論購買之樓層及房屋大小,皆為新臺幣40萬元整。
  2. 本案合宜住宅房屋總價約430萬~1000萬元不等,但簽約金一律只收新臺幣40萬元,最高亦僅占總價9.3%,與市場慣收之簽訂金10~15%相較而言略低許多,以減輕承購人負擔。
  3. 上述簽約金係指合宜住宅房屋,不包含車位之簽約金。

Q3 請問合宜住宅停車位係屬何種停車位?

A:本案停車位皆為法定停車位,有車位编號但無獨立權狀。合宜住宅戶如購買本案停車位,該車位亦受預告登記限制,併同房屋於所有權移轉登記日起10年內,除繼承或依法強制信託外,不得出售、出典、贈與、交換或信託移轉予他人。

Q4 請問未出售之停車位產權是否歸屬公用?

A:依營建署規定本案停車位係由建商自由處分,因此對於未出售停車位之產權仍為本公司所有,並非公共設施。

Q5 請問管理費用每坪60元如何訂出來?

A:管理費係為維實社區生活品質與良好運作所做之預估,未來移交給管委會後可由社區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來決定如何收費與運用,客戶所預繳之管理費在扣除必要支出後之餘款也會交由管委會來保管與運用。

Q6 請問合宜住宅停之停車位價格?

A:合宜住宅的停車位皆為平面車位,並設有二個雙車道出入口,承購人如有車位需求,可詳洽服務人員。

Q7 請問本案何時完工?

A:預定於民國107年2月28日之前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

Q8 請問本案自備款(含工程期款)成數為多少,若目前無法負擔,是否有其它選擇嗎?

A:

  1. 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案工程期款係按照工程進度分期繳納,總工程期款比例約為總價之25%。以家庭年收入158萬元為例,按一般333法則,年收入中的1/3約53萬元係作為購屋資金或儲蓄使用,若一般承購戶或其家庭已有計畫性做好購屋儲蓄準備,應有能力購買本案合宜住宅。以本案2房產品為例,25%自備款僅約108萬元,就年收入158萬元家庭而言,應有能力負擔。因此,本案工程期款分收百分比尚屬合理。
  2. 此外,本案仍保留10%戶數(446戶)作為出租住宅,提供給在現階段無法購屋之民眾。民眾可以暫時選擇以租賃方式入住本案,一樣可以享有本案合宜的住宅環境。

Q9 請問本人已完成簽訂買賣合約書,是否要求重新選位換屋?

A:依據「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計畫第一區(及第二區)銷售計畫書」規定,本案於「選位確認單」中已明訂,房屋經承購人選位確定並經承購人確認(簽認)無誤,承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之。因此,承購人一旦完成選位確認單及買賣合約簽訂,即無法再重新選位換屋。

Q10 請問本人已完成簽訂買賣合約書,是否可要求退戶並退還簽約金?

A:承購人若無法履行合約,須依合約沒收房地總價款百分之十五計算之違約金。

Q11 請問本人已購買合宜住宅之房屋,是否可以要求變更設計(客變)?

A:承購本案二樓以上合宜住宅者,無法要求辦理工程變更設計及選材選色作業。


出租住宅及樣品屋

Q1 請問浮洲地區申請人之保障名額為何?

A:依據內政部營建署規定,設籍於新北市板橋浮洲地區且符合資格之承購人得享有合宜住宅總戶數5%之承購名額(即201戶)。

Q2 請問本案是否有設置出租住宅?

A:依據內政部營建署規定,本案須保留合宜住宅總戶數10%(即446戶)作為出租住宅,以提供給在現階段無法購屋之民眾,得選擇以租賃方式入住本案,一樣可以享有本案合宜的住宅環境。

Q3 請問出租住宅設置於哪一社區及樓層?

A:本案出租住宅採混居分散於各區各棟,另為避免出租住宅設置於較差區位或樓層之疑慮及觀感,爰規劃於19 ~24樓層較高價位戶數及2樓戶數。由於2樓多設有露台,鑑於本案都市設計審議為避免民眾承購後違規設置或增改建露台相關設施,內政部營建署同意先由本公司作為出租住宅使用,統一維護管理。另本案二樓及高樓層仍設有合宜住宅可供民眾選購。

Q4 請問出租住宅可提供出租幾年?

A:依據行政院核定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投資興建計畫內容,本公司須提供合宜住宅總戶數之10%作為出租住宅(即446戶),出租期間不得少於10年(以合宜住宅於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日起算滿10年),並由本公司負責經營管理。

Q5 請問現場是否提供選位資訊及諮詢服務給一般民眾?

A:本案現場接待中心除備有本案圖文資料外,另有設置實品屋、模型、影片、裱板等相關資料,並由服務人員解說,務必做到使每位承購人都能清楚了解合宜住宅之產品規劃。

Q6 請問現場樣品屋(實品屋)尺寸是否與實際交屋相同?

A:本案產品規劃均經內政部營建署審核,樣品屋(實品屋)佈置及擺設因個人而異,本案現場樣品屋(實品屋)傢俱裝飾僅供民眾參考。各戶房屋實際尺寸可參考本案開放參觀之空屋,但各戶實際尺寸仍需以各戶實際量測後之數據為準。

Q7 請問本案推開窗及橫拉窗有無設置安全鎖扣,以防止類似小孩墜落事件?

A: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案之規劃設計皆符合法規要求,若您擔心此安全上的考量,可於日後在門窗加裝安全鎖,或未來由管委會統一施作防墜設施。


貸款作業

Q1 請問本人想承購合宜住宅是否可以申請政府優惠房貸?

A:政府過往有提供三大優惠房貸減輕民眾負擔,包含內政部營建署推動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和「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但只能二者擇一),可和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互相搭配。承購人亦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網站(http://pip.moi.gov.tw/V2/Default.aspx)中「住宅補貼」內參閱相關規定以利承購人辦理申請。

Q2 請問貸款額度為70%、年限20年,是否可以更高或延長年限?

A:本案貸款金額概估為總價70%,實際核貸額度及利率、貸款年限皆須依據各借款人之收入、信用等狀況而有所不同,實際核貸內容亦須依各家銀行最終核定為準。


房屋貸款

Q1 何時辦理貸款手續?

A: 待本公司書面通知時間辦理。

Q2 有哪幾家貸款銀行?

A: 本公司為替承購戶爭取最好之利率條件,目前尚與各家銀行商討中,屆時會為每一位客戶安排專屬貸款銀行。

Q3 貸款需要保證人嗎?

A: 依銀行法規定足額擔保品借款人無需提供保証人。借款人若想要強化自身授信條件(如借款人還款能力不足)可主動向銀行提出保證人。

Q4 如果提前還款是否有違約金?

A: 依據各家銀行貸款條件不同而所規範。

Q5 如果無法貸到七成該如何處理?

A: 依買賣契約書貸款約定辦理。

Q6 住外島一定要回到本島辦理貸款?

A: 可依當地現有的銀行辦理,或搭配公司所配合之銀行辦理。

Q7 在國內沒有所得可以貸款嗎?

A: 可先提供不動產、長期使用的存摺、存單或其他個人財力證明文件,供銀行審核,如借款人想強化自身授信條件,可主動向銀行提出保證人。

Q8 之前曾有過信用卡遲繳的情況,這樣可以貸款七成嗎?

A: 須經貸款銀行徵信評估方才能確認成數。

Q9 不貸款可以提前交屋嗎?

A: 仍須依照本公司安排,統一寄發通知單,辦理交屋手續。

Q10 為何須預先繳納管理費?管理費之使用用途及如何管理?

A:

  1. 於管委會成立前代為管理支用於社區人事費用、公共清潔費、公共設備(設施)操作、維護保養費、公共安全管理費、環境管理費、公共水電費、公共行政事務等相關費用。
  2. 承購戶應於通知提供所有權移轉文件同時預繳六個月之房屋/停車位管理費,就是用來支應上述費用,以維護社區代管期間之基本運作。
  3. 與管理委員會完成點交時,就前項代管期間實際管理總支出費用進行結算,並移交予管理委員會。

Q11 對保應備資料為何?

A:

  1. 合宜個人戶:
    1. 借款人國民身分證、健保卡(需有照片)、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2. 最近一年所得稅扣繳憑單、報稅資料或近一年薪資轉帳存摺資料影本。
    3. 其他財力證明(存款對帳單、集保存摺、國稅局財產歸戶清單、在職證明、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等)。
    4. 印鑑證明(需三個月核發之有效印鑑證明)、印鑑章。
    ※若有提供保證人,保證人應備資料同前三項及印章。
  2. 店辦個人戶:
    1. 借款人國民身分證、健保卡(需有照片)、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2. 最近一年所得稅扣繳憑單、報稅資料或近一年薪資轉帳存摺資料影本。
    3. 其他財力證明(存款對帳單、集保存摺、國稅局財產歸戶清單、在職證明、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等)。
    4. ※若有提供保證人,保證人應備資料同前三項及印章。
  3. 公司戶:
    1. 公司變更登記表、公司大小章(同變更登記表之印鑑)。
    2. 最近3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申報書、資產負債表)、最近月份暫結報表(總借款超過3000萬需會計師財務簽證) 。
    3. 去年度一整年及今年度至最近月份之401表或403表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影本。
    4. 「聲明書」、授信申請書。
    5. 公司資料表。
    6. 個人資料表、個資法同意書、及其身分證影本(負責人及保證人皆需各一份) 。
    7. 公司貸款同意書(董事會議紀錄) 。
    8. 中長期授信案件徵信資料(營運計畫表(書)、預估資產負債表、預估綜合損益表、現金流量預估表)編制期間以5年原則。
    9. 「關係戶」、「同一關係企業」資料表 各乙份。
    10. ※除6項外,上述文件請另蓋公司大小章(同變更登記表之印鑑) 。

稅務

Q1 土地以贈與方式移轉,可否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A: 因為贈與移轉並非出售,而且納稅義務人是受贈人,不是原來的土地所有權人,所以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
※承購2樓以上合宜住宅房屋於所有權移轉登記日起10年內,除繼承或依法強制信託外,不得出售、出典、贈與、交換或信託移轉予他人。

Q2 年度中房屋使用情形有所變更,要如何課徵房屋稅?

A: 年度中房屋使用情形發生變更,應在變更使用30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變更日期在變更月份15日以前者,當月份適用變更後稅率;變更日期在變更月份16日以後者,次月份才能適用變更後稅率。

Q3 房屋供營業使用,但是沒有取得營利事業執照,是不是就不必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A: 房屋供營業使用,不論該營利事業是不是合法,有沒有取得執照,仍然應該就有營業使用的事實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Q4 房屋課稅面積中,部分供非住家使用,應如何計算房屋稅?

A: 房屋同時作為住家及非住家使用時,應以實際使用面積計算之。


產權移轉

Q1 預告登記之後可以再拿房屋向銀行抵押貸款嗎?

A: 須向預告登記請求權人(內政部 營建署)提出申請,待請求權人同意後始可辦理。

Q2 貸款70%之部分是在什麼時間點繳納?

A: 過戶及設定同時進行,完成之後會將相關文件送至銀行撥款。

Q3 辦理預告登記的應備文件是什麼?

A: 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人應檢具文件如下:

  1. 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2.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3. 有效之印鑑證明。
  4. ※印鑑證明之有效期限:預告登記同意書簽署日期一年內有效。

交屋

Q1 本人出國無法親自來交屋該怎麼辦?

A: 出國前可填妥交屋授權書,委託他人辦理,如長期在國外,可透過台灣駐外使館或辦事處簽認授權書,本公司可提供授權書範本。

Q2 交屋方式?

A: 交屋前本公司會以通知單告知地點及時間,請準備合約書、身分證、印章及應繳款項,非本人請攜帶授權書正本及被授權人身分證件,至約定時間地點辦理交屋手續,如需調整時間歡迎來電本公司。

Q3 延遲交屋之責任?

A: 本公司會先了解延遲交屋原因,如屬客戶原因而延遲交屋,超過通知期限將視同已交屋驗收,本公司不負保管責任。

Q4 是否有無海砂及無輻射檢驗證明文件?

A: 本案建材皆有現場取樣經檢驗合格並於交屋手冊附上證明文件。

Q5 驗收時有缺失可以扣除交屋款或貸款嗎?

A: 驗收時,如發現房屋有瑕疵,應壹次載明於驗收單上,本公司將於交屋前負責修繕。因此,交屋款或貸款與瑕疵修繕並無相關,倘房屋有經修繕仍無法達到應有使用功能之重大瑕疵,經本公司認定無法修繕雙方可依合約規定處理。


物管

Q1 本社區之公共休閒設施有哪些?

A:

分區位置公共休閒設施
A2E棟之二樓健身房、會議室、桌撞球室、閱覽室、交誼廳
A3G、H棟之二樓健身房、會議室、桌撞球室、閱覽室、交誼廳
A6G、H、K、L棟之二樓健身房、會議室、桌撞球室、多功能室、閱覽室、交誼廳

Q2 社區是否具無線上網設備?

A: 社區內公共區域(各棟一樓大廳及公共休閒設施空間)設有無線上網設備,日後提供住戶無線上網功能。

Q3 社區門禁設備系統?

A: 社區入口或各棟1F設置指靜脈辨識系統、門禁感應系統及對講系統,管理委員會可訂定相關門禁管理辦法後公告實施。

Q4 車道進出如何管制?

A: 車道出入口設置感應式讀卡機及車牌辨識系統控制柵欄機,並整合悠遊卡功能,管制車輛進出,另增設快速鐵捲門以維護社區安全。

Q5 何時可以開始進行室內裝潢(修)?

A: 交屋後即可申請室內裝潢(修),請參閱合約附件「裝潢(修)施工管理辦法」。

Q6 社區垃圾如何處理?

A: 本社區垃圾室規畫於地下一層(另詳交屋手冊圖面說明),由管理委員會(管委會未成立前為管理負責人)委託專業廢棄物清運機構,每日進行運離。

Q7 入厝或節慶拜拜,是否可燒紙錢或設置金爐?

A: 本社區將於1F空曠處統一設置金爐,確切位置及使用辦理管委會另行公告或洽社區服務中心。